3)第53章 心理罪之画像(4)_心理罪(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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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时候会感到害怕。”

  男人轻声笑笑,“每个人都会感到害怕。能不能告诉我你害怕什么?”

  男孩低下头,双唇紧闭。他见男孩并不想开口,也不勉强。

  “你可以克服这种感觉的。”他把手轻轻放在男孩的肩膀上,“比方说,你可以想象种种可能的危险情景,让最差的情景首先出现,并重复出现,你慢慢便会感到任何危险情景中你都不会感到害怕。自然,你就不会再害怕你怕的那件事。”

  男孩抬起头,他向男孩友善地眨眨眼睛,仿佛在说:相信我。

  这时上班的铃声骤然在走廊里响了起来。男孩吃了一惊,他匆匆地向男人说了句谢谢,就转身离去了。

  死者共有两人。一号死者叫姚晓阳,女,32岁,离异,J市师范学院教师。案发前两天,她刚刚租住了光明园3号楼2单元401室。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死者姚晓阳在案发当天应该刚刚搬进来,而且案发时她正在整理东西。现场的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专案组曾考虑过熟人作案的可能,但是将现场提取的指纹与房东和其他与死者关系密切的人进行了比对,已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初步推断,凶手进入室内后曾与姚晓阳有过搏斗,最后凶手用放在客厅桌上的一根尼龙绳(该尼龙绳为姚晓阳捆扎行李所用)将其勒死。之后,凶手用厨房里的一把菜刀将死者胸腹部剖开,这与前几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相似。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凶手没有像前几起案件中那样喝下被害人的血。经分析,凶手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是因为这个时候发现了二号死者。

  二号死者叫佟卉,女,6岁,家住光明园3号楼2单元402室。案发当天,佟卉的父母都在工厂上班,家中只有佟卉70多岁的外祖母于惠芬在照看她。据于惠芬讲,案发当天她和佟卉吃过午饭后就睡了个午觉,朦胧中感到佟卉自己跑出去玩了,于惠芬说了句“别跑太远”就又睡着了。警察勘验隔壁的犯罪现场的时候她才醒来,也正是这个时候,她发现佟卉不见了。至于在这段时间内隔壁有什么动静,于惠芬老人表示没有听到。据分析,很可能是佟卉在出去玩或者回家的时候意外地与凶手相遇,而凶手临时改变了犯罪计划,决定选择她作为吸血的对象。从第一现场(光明园3号楼2单元401室)和第二现场(原大明玻璃纤维厂的旧址)的情况,以及对死者尸体的检验报告分析,凶手应该用绳子将佟卉勒昏后(在此过程中,佟卉所穿的连衣裙上的一个扣子落在了门口),将卧室内的一个整理袋(大号,黄色格子花纹)清空,然后将佟卉装在整理袋里带离第一现场。凶手向东南方向步行了约四十分钟后,在路边的原大明玻璃纤维厂的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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