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30章 随身带个图书馆_一万个我纵横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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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

  弗兰克李这次终于点了点头:“好吧,那我们要杂交哪两种植物?我想要试试把苹果树和小麦杂交,然后让苹果树上面长出面包来。”

  蓝诺:“……”

  他现在稍微有点理解丰收教堂为什么想要烧死这货了,且不说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之间的巨大差别,这特么长面包就离谱,面包这种人工加工过的东西,想要直接生长出来简直就跟开玩笑一样。

  最多是生长成疏松多孔的结构,并且蕴含大量淀粉,但这东西最多口感像面包,真的长成面包几乎不可能,就算做到了也是得不偿失。

  “咳咳,这两种植物差的有点太多了,我本来以为我想把小麦和玉米进行一定程度的杂交,就已经够离谱的了,看来我还是低估你了啊!”

  如果说在人类对植物的驯化历史上,有哪种植物?变化的最为离谱的话,那就非玉米可数了。

  最早的玉米别说是一株之上结出多个玉米棒子了。你甚至在它上面找不出来任何和玉米棒子相似的东西。

  对标玉米棒子的,是只有一排坚硬果实的东西,看起来也就人的手指大小,在这个穗子的两侧,像是错落不齐的牙齿一样,排列着它的种子,唯一和现在的玉米有些接近的大概就是它的长杆儿了。

  有一种说法认为,古代的人类种植这东西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吃它的秸秆,就好像是甘蔗一样,包括现在玉米的秸秆儿如果咀嚼的话也是有一定的甜味儿的。

  后来因为发现了少量果实也是可以顺便吃的,所以才一直栽培,花了数千年时间,才让古代完全和现在玉米沾不上边儿这玩意儿,变成了一个比鸡蛋稍微长一点儿的棒子,到了这种程度,除了节子比现在的少之外,其他方面看起来已经差不太多了。

  后续种植这玩意儿的人一代又一代的改良,这才终于让玉米的果实变成了现在又大又饱满的样子,也成为了当今产量最高的作物之一,这几乎可以算是人类改良的最为彻底的植物之一,而这某种层面上也意味着这种植物拥有着极高的潜力。

  蓝诺的改良思路,听起来并没有那么激进,这让弗兰克李有些失望,但很快他就听到了一个让自己十分感兴趣的思路。

  “这次的项目的时间有限。我没时间让玉米和小麦的杂交品种完成一次完整的生长周期,因此我们的目标并不是研制出一种杂交后的植物种子,而是一种可以通过像喷洒农药一样喷洒,直接让小麦变异的药剂。”

  弗兰克李眼前一亮,这才算是比较有挑战性的任务,他对这个很感兴趣。不过,突然发现如果任务变成这种制造药剂,他的天赋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生物学家可以从一种生物的基因之中提取出一部分来加入到另外一种生物的基因之中,弗兰克李轻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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