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01章 大家都不讲规矩_我本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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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太丢脸了!

  混混也分三六九等的。

  “嘿嘿,不是你拿的,怎么会在你口袋里?这里上百人,一百双眼珠,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吴四哥,我本来还以为你是个大哥,没想到你就是个扒手而已。”

  “亏我还跟你讲什么规矩!”

  “呸!”

  李无归一口啐在他的脸上,那不屑的神情,简直就好像刻上去的,永远都不会再消失了。

  “你你……”

  吴慵气得几乎要吐血,却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

  饶是他号称“智多星”,这当儿脑袋里也乱成了一锅粥,再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为自己辩护。因为不但别人,就算他自己,也看得一清二楚,这钱包确实是从他口袋里掏出来的,真要闹到派出所去,这扒手的罪名,那是无论如何都洗刷不掉了。

  不但吴慵目瞪口呆,一旁的罗宏光更是嗔目结舌。

  这个钱包确实是他的,而且就藏在沙发垫子的缝隙之中,原本就是想要闹事,等闹完了,还得偷偷把钱包拿走。至于怎么闹事,事先他们也没商量好,是吴四哥临时决定闹这一出的。

  谁知这钱包居然跑到吴四哥口袋里去了,这戏法到底怎么变的,他一点眉目都没有。

  难道是吴四哥顺手将他的钱包收了起来?

  燕飞扬嘴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

  这中间的戏法,当然只有他看明白了,那钱包分明就是李无归直接送进吴慵口袋之中的,再从他口袋里拿出来。

  事实就是这么简单,但李无归那快手,简直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纵算燕飞扬,如果不是对李无归的手法知之甚稔,只怕有时都不一定能看得清楚。

  对于一个立志要做“偷王之王”的人来说,这种障眼法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

  用在吴老四这种土豹子混混身上,绝对是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

  当然,也可以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讲规矩”,可是吴慵当着这许多人的面亲口说的,那无论李无归用什么手段来对付他,都不算坏了社会上的规矩。

  “吴四哥,咱们是不是还要报警,请派出所的警察同志来搜搜身?”

  燕飞扬依旧居高临下地望着吴慵,不徐不疾地问道,语气平静,听不到半点波澜。

  吴慵死死盯了他一眼,伸手一抹鼻血,猛地站起身来,脑袋一阵眩晕,差点又倒了下去,连忙甩了甩头,好不容易才摇摇晃晃地站稳了。

  “好,有种。今天这个事,我吴老四记住了,山高水长,将来总还有再见面的时候。”

  “走!”

  说着,袖子一甩,迈开大步,就向门口疾走而去。

  满脸铁青,双眼中的愤懑和仇恨,几乎要化为有形之物,将这夜总会一把火烧个干干净净,方才能泄心头之恨。

  刺青男子急急忙忙跟在后边,知道自己今天闯祸了,吓得战战兢兢,头都不敢抬。

  这就是“大哥”和“小弟”的区别。

  说起来,今晚上刺青男子远不如吴慵那么狼狈,至少他没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挨揍,也没有莫名奇妙背上“扒手”的名声。

  然而看上去,他比吴慵狼狈多了。

  双方的气势,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看着两人的背影狼狈地消失在门口,一直压抑着气氛的歌舞大厅之中,骤然爆发出一阵阵的哄笑声和女孩子的尖叫声。

  其中尤以萧潇的声音最为清脆,最为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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