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7章 分兵而战_穿越大明一睁眼,就要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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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艺,使得燧发枪更简单,和流水线生产,但也仅仅装备了一万杆。

  但这已经在这个战场,足够了。

  结果这里刚下达命令,黄带子朱常洵站了出来:“我的王爷,我们黄带子军,早等不及了,得了,将那些混蛋交给我们吧。”

  吕谋想想也是,快枪队,还要对付敌人的快速出击呢。

  “你带一个师出战。”

  “不用,我带一个团就足够了。”

  一个团,不算马夫伙夫勤杂,正好三千战兵。

  朱常洵立刻下令第一团出战。

  第一团的兄弟们嗷嗷叫着,出战了。

  面对三千汉军,先给他们一顿五眼神机。这东西五发齐射,根本不用瞄准,保准百发百中,剩下的,也不装填,就那么高举着五眼神机,当做大铁锤,直接扑向了敌人,他们喜欢这样的战斗方式。

  什么盾牌,砸碎,什么头盔铁盔,砸瘪。一锤子一个,别的地方不砸,专砸脑袋,还一边砸一边吼叫,一块钱,两块钱,三块钱,班长啦。

  “喂,你别跑,我就差你一个脑袋就是班长小旗啦,我吃饭就有酱啦。来来,过来,让我锤死你,凑够数。”

  此战,毙敌三千,捶死两千,自伤五百,完胜而归。

  再入列,他们获得了同伴满满的羡慕嫉妒的眼光,当然还有恨。恨的原因是,为什么是你们出战而不是我们?我出战,我也行。

  汉军的战斗力还是不行,那怎么办?难道就被这小小的陷马坑给难倒吗?

  李延庚看看对面的大阵,又有了主意。“王爷,我看敌阵厚实,不易移动,而且他们将重火器,全部用于正面,但后面是冰河,冰河是不能挖掘这种小陷马坑的,您是不是派出一万勇士,从敌阵后面发动进攻?”

  多择皱眉:“战马在冰上打滑,根本行不通。”

  “您在马蹄上裹上皮毛不就解决了吗。”

  多择点点头,这是个好办法。汉人的脑子就是好用。

  “然后,我在正面,命令将士负土填埋,不管我损失多大,也要给王爷填出一条通道出来。”

  “好奴才,真是大清的忠臣。”

  被叫一声好奴才,李延庚骨头都轻了二两。为了胜利,即便粉身碎骨也值了。

  战斗不能拖,自己粮食几乎耗尽,再拖下去,失败必将是自己。

  立刻行动。

  多择派出一万精骑,命令副都统率领,绕过敌阵,到后面进攻。自己准备带着剩下的一万精骑,在前面进攻,两面夹击,一定将这股明军击溃,歼灭。

  虽然明军有九万,而自己只剩下步骑五万多。

  但骑兵是步兵的天然克星,只要冲进去,动摇敌阵,然后汉军全军压上,胜利一定属于自己。

  不要小看了这群汉军,他们攻坚克难可能不行,但跟着主子打顺丰仗,他们狠着呢。

  牛角号再次吹响,汉军拿着口袋,开始装土,填满前面的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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