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三七章 技压群雄_明末:我劝家父做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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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刚作的一首诗朗诵给诸位,这首诗也是公子专门写给菲菲姑娘的。”

  就在这个时候,李嗣兴从佩佩的身后站了出来。

  他这么说,众人也不好再苛求,毕竟大家都是带着书童出来的。

  像那个张公子更是带了一个致仕的官员在后面帮自己作诗。

  这个时候他们要是阻止李嗣兴出来,那么就是破坏了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

  莺儿的心中,小鹿扑通扑通地跳。

  因为李嗣兴在说话的时候眼睛总是不时地撇向她。

  似乎是在说,这是为她做的诗。

  菲菲则在打量着佩佩,因为她已经看出了佩佩是个女儿身。

  这么多人除了李嗣兴之外,也就她看出了佩佩的真身。这让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个人女扮男装,还想方设法跟自己单独相处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就在这时一句诗点醒了她。

  这诗句实在是太美了,美的让人沉醉,比刚才榜上哪一首不知好了多少倍。

  堪称千古绝句。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李嗣兴的嗓音并不好听,但是却将这首诗吟得极有感情。

  “人生若只如初见……”莺儿的嘴中喃喃细语。

  她自小在青楼中被人教导这些娱乐文人的诗词小道。

  自然是能够听出好坏。

  刚才李嗣兴吟诗的时候眼睛一直都盯着她看。

  仿佛这个时候莺儿就是那个贵家小姐,而李嗣兴就是那个寻人的公子。

  两人都是十三四岁情窦初开的年龄。小姑娘莺儿已经痴了。

  ”初见……”菲菲小姐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不过在众人面前,她必须拼命地忍住泪水。

  为了让自己的感情不破防迸发出来。

  菲菲对佩佩深深地行了一礼:“多谢公子的厚爱,这么美的诗,菲菲根本就配不上。”

  哪怕是在这些公子面前一向骄傲的菲菲此时也不得不谦虚。

  她是江南女子,见惯了才子佳人,但是这样美的诗句却是多年没有听过了。

  “哈哈,菲菲姑娘谦虚了,如果有谁能够配得在下的初见的话,那一定是姑娘了。“佩佩就是一个女人,自然知道一个女人喜欢听什么样的话。

  那位跟着张公子的老书童,此时已经回到桌子上去将刚才李嗣兴吟的那首诗给默写下来。

  这个老书童年纪不小,记忆力倒是惊人。这可是传世的佳作啊,老先生记下来,准备出去吹牛的时候用。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见证了传世佳作的诞生。

  那些个公子哥儿,哪怕是再不学无术的家伙,也被这优美的意境给震撼了。

  这要是在心仪的女子面前念上这首诗,有哪个女子还会拒绝自己呢。

  背下来,一定要背下来,别的都可以不背,这首诗绝对要背下来。

  “袁公子过誉了。就凭借这两首诗,您就能跻身当世诗词大家行列,真希望能够见到公子更多的佳作。”

  “啊~哈哈哈,菲菲姑娘真会讲话,好诗配佳人,没有姑娘这样的妙人,如何能够有佳作出世?”

  “好一个好诗配佳人,今天李某真是不虚此行,见识了中土文风之盛,今日之事,定当传为佳话。”

  李信也凑了上来。

  他这么一说场面顿时热烈起来,诸人也不在为难佩佩。

  在一阵恭维之后,今天的诗会圆满结束,佩佩获得了与美人相伴的机会。

  李嗣兴自然是留在外面与可爱的莺儿姑娘唠唠家常,期间不免又抄了几首好词,留给莺儿姑娘以后晋升花魁的时候使用。

  要不是李嗣兴此时是一个小书童,小姑娘都想让李嗣兴帮自己赎身了。

  至于抄了纳兰的诗词,李嗣兴是没有一点精神负担的。

  要不是他的祖宗偷了大明的江山,他还在东北钻老林子呢,哪里有机会吟诗作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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