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三六章 李嗣兴的身价_明末:我劝家父做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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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样精通,而且在下都已经用习惯了。”

  佩佩抱歉地说道。

  “这……”李信一听并没有生气,还在心中感叹自己的眼光不错。这样的书童要是买回去了,不仅能够满足自己,还能帮助家族办事儿,真的是超值的。

  “兄台,要不我拿两千石粮食来换,按照你们这里的市价,至少价值四万两白银,不知如何?”

  佩姨看了一眼李嗣兴,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李嗣兴在心中咒骂,自己累死累活想着要解决的粮食问题,原来只要将自己给卖了就能解决了。

  真是日了狗了。

  “李兄,来日方长,咱们今天都是冲着菲菲姑娘来的,不妨先等诗会结束,我们改日再约,李兄这个朋友在下交定了。”

  佩佩是个聪明的女人,他知道这个李信对世子有用,因此先将其吊住。

  “哈哈,好,兄台也是个爽快人,不知道兄台怎么称呼?”

  “在下姓袁。李兄住在何处,回头我去寻李兄喝酒。”

  佩佩道。

  “哦,袁公子,在下住在二楼甲二号房,袁兄如若有空,差人来寻在下就好了。”

  这个娘娘腔的暹罗汉人终于走了,李嗣兴长舒了一口气。

  “佩姨,华儿今儿个差点就被您给卖了。”

  李嗣兴一脸可怜地说道。

  “哈哈哈,这说明你还是很吸引人的。叫你招蜂引蝶,现在连蛾子都给你招来了。”

  佩佩想到这事儿就忍不住要笑。

  ……

  这个时候莺儿姑娘走了过来,给每个客人倒了酒,接着将众人写的诗给收了上去。

  “张兄,我看你写了一首五言绝句,可否读给在下听听?”

  一个公子哥儿跑到自己的隔壁桌拉呱。

  这个时候菲菲姑娘去品诗了,现场是众人自由交流的时间。

  “哈哈,万兄无需着急,一会儿你就能在文榜上看到了。”

  那张姓公子自信满满,毫不谦虚地说道。

  他今天特意将府上一个文采最好的管家给带了出来,据说此人还做过朝廷的官员,只是现在朝廷就剩下这么点地儿了,撂挑子不干的官员多着是呢!

  菲菲姑娘的闺房装饰得非常的精致,里面是卧房,黄梨木雕刻的木床,中间隔着红色的帘幕。

  外面是一间小厅,靠墙是梳妆台,上面摆着各式精美的饰品,中间是一张圆桌。

  莺儿正坐在桌边看着那些诗作。

  “莺儿,你看着差不多挑一份吧。”

  菲菲姑娘说道,这些没营养的诗作,她连看都不想看一眼。

  “小姐,这里面有几篇不错,但是就连莺儿都能够看出来是用前人诗作改的。”

  “这一篇倒是自己写的,这都是啥,‘一杯两杯三四杯,杯杯都在想菲菲’,这人怕是一个花痴吧。”

  菲菲咯咯笑道。

  坐在梳妆台旁的菲菲也是嫣然一笑。

  “咦,小姐,你快看这篇袁公子的,写的真好!”

  莺儿突然拿出一首诗递给菲菲,也许是想到了那个书童李华,他特意强调一下。这首诗莫非是李华所做,莺儿知道袁公子长得倒是俊俏,但是没有这个文采的。

  “江南春老叹红稀,树底残英高下飞。

  燕蹴莺衔何太急!溷多茵少竟安归?

  阑干晓露芳条冷,池馆斜阳绿荫肥。

  静掩蓬门独惆怅,从他芳草自菲菲。”

  菲菲姑娘嘴中轻念着诗句,似乎想到了什么,不禁眼睛有些湿润。

  杏花沾雨,更加惹人怜爱!

  ”诗是好诗,就是过于凄婉,不似这些公子哥能够作出。”

  莺儿似乎也能从中品到什么。

  她在想李华说他也是被人从江西贩卖过来的,莫非这首诗真的是李华所做?

  PS:明天就上架了,也不写什么感言了,这本书我觉得写起来蛮有劲,就跟我当年玩三国全面战争一般,每次我都喜欢选地盘最小,但是武将和兵种优势最大的刘备。用投石车开bug,真的很爽,此时的南明也已经是穷途末路,绝地求生才有成就感。小小地开点金手指,但是不能太大,才更有挑战。

  希望能够跟读者们一起将这局游戏玩下去,种田开荒,开疆拓土,争霸天下,岂不快哉!最后求个首订,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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