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三节 设女官女皇肃宫廷解小脚名媛迎圣意_命运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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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在一番权衡之后孙露最终决定,永远割除太监名目,内廷供役,改用女官,实行女官制。当然中华朝的女官与中国历史上的女官、宫女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中国历史上的宫女是被征选在宫廷里服役的女子,地位等同于女奴,无任何人身自由可言。所谓的女官、女秀才、女学士也只是从知书识字的宫女中选拔而出的内宫(皇帝的姬妾)和宫官(在六尚二十四司执事的高等宫女)。例如汉代女官分昭仪,婕妤等;唐代分为贵妃等十九等。

  但中华朝的女官是皇室的雇员,其行动和人身都是自由的。可以随时出宫嫁人或是辞职。依照孙露的设定女官共分三类。一为“命妇”,主要从皇室公卿、文武官员的夫人或女儿中选拔,能自由出入内宫,主要是来陪伴女皇、公主玩耍聊天游戏,并不专职照顾皇室成员。二为“宫官”,主要负责处理政治事务以及有关女皇、皇后的礼仪事项。与命妇不同,宫官对民间开放,由内务部负责考核选拔。三为“宫娥”,从事皇宫中的杂役,同样从民间招聘。并效仿古代命妇制,制定了女官的品级:一品称国夫人,二品称郡夫人,三品称淑人,四品称恭人,五品称宜人,六品称安人,七品以下称孺人(以上母加“太”字,未婚女子改“夫人”为“姬”),不分正从,文武职相同。这些女官除了享有各种仪节上的待遇外,也拥有同其品级相对应的俸禄。

  对于前朝留下来的太监,孙露将其中大部分人都解散送归原籍,但仍有5000余人无法解散安置。实事上,这些太监中的许多人一旦离开皇宫便失去了谋生能力。自身的的残缺与社会的歧视,让他们很难适应外面的生活。因此孙露便将这批太监给留了下来,让他们在宫内继续充当杂役。此外她还出资在城外建了数座寺庙,作为这些太监晚年的栖身之所。至于日后被招入宫中的男侍,便不再对其进行阉割了。

  孙露对于宫廷的这一番调整无疑是在宫内宫外引起了一片轩然大波。女官令一下,朝野上下的官宦士大夫便迫不及待地唆使自己的夫人、女儿前去应征了。虽然自前朝隆武朝起,朝廷开始允许女子参加科举考试。也有不少女子因其才华出众被朝廷相中录用。然而这毕竟只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因为中华朝的科举是不分男女的,考官只是以考生的试卷成绩来决定名次。要想从数万名才子中脱颖而出博取功名,无论是对男子,还是对女子来说都是极其不易的。况且这个时代的女子也不会肯为了一个功名头衔,而将自己的青春耗费在无尽的科考之中。

  但这宫廷女官就大大不同了。做了宫廷女官不但能得到从前只有“诰命夫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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