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2章 顾家来人_师哥,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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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多的,是桃之哥床上功夫了得。再不然,就是脸蛋漂亮。说起性格,都说是和桃花一样温良质朴,便是有些小脾气,也不惹人讨厌。

  可是这位宋老板……好像却有不同的见解。

  侧头打量着他。一提起桃之哥,他的唇角都弯成了月牙,眼底眉梢,满是对桃之哥甜甜的宠溺和对未来充足的信心。

  好像追,只是一个过程。而结果,他早就胸有成竹了一样。

  “宋老板……难道是想温水煮青蛙?”

  宋之扬扬眉,抿了一口红酒,慢慢溢出一个愉悦的笑容,“他有他的矜持。我有我的坚持。一辈子这么长,我不急。”

  我轻笑,都病急乱投医找到我头上了,还不急呢。

  果然男人爱面子,都是不分国界不分地域的。

  把杯中液体喝光,又重新倒了一杯,我举杯示意,“那,小莫祝您马到成功?”他也重新换了酒,与我碰杯,揶揄地笑,“那,借你吉言?”

  我俩相视而笑,双双饮尽。

  宋之扬心里有了谱,说话也随意多了,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就提起了顾丞。

  “几年前,我就曾有过把桃之带走的想法,只是那时候,他心里都是顾丞。”宋之扬冲我笑了笑,“好在,现在有你帮我解决了情敌。”

  顾丞……

  我心里一痛,下意识抚摸着空空的中指。鱼骨戒虽然找了回来,我却不知道,还有没有资格戴。

  古朴流华地鱼骨戒,被我收在盒子里,盖上细绒布,锁上嵌金锁,冷漠漠地隔离在这世界之外。

  像是顾丞对我最后的审判。

  元旦过后就是腊八,腊八过了就是小年,小年过后,空气里都泛着新年的喜悦。

  这些日子,宋之扬找我越发勤了,反倒有一点点冷落了桃之哥。基本上是找我三四次,去一次天字三号的频率。时间长了,大家都说我虽然被顾少甩了,但是又傍上了宋之扬这个大金主。真是运气极佳。

  当然,也有说我忘恩负义,以怨报德的。毕竟,桃之哥对我那么好,可是我却在某种程度上,翘了他的客人。

  我有心解释,奈何众口铄金。索性就随他们去了。更何况,白华和鹿鸣都因此放了心,以为我终于从失恋的痛苦中解脱了出来。终于不在我耳边奋力“诋毁”顾丞了。耳根得以清净,所以对于我来说,这也并不完全是坏事。

  而宋之扬欲擒故纵,温水煮青蛙的把戏,也不是没有收到效果的。

  自从不送桃花以后,宋之扬每次去天字三号必带一些小东西送给桃之哥。

  现在,桃之哥虽然还是对他淡淡的。可是天字三号的窗帘和桌布都换成了宋之扬喜欢的湖蓝色;原来插花的白瓷花瓶换成了宋之扬买的青瓷花瓶;光秃秃的窗台上多了宋之扬送的西府海棠和迎红杜鹃;门口的格子拖鞋也是宋之扬喜欢的风格;床单,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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