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喜事_清穿之老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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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虽然也知道一些,可就她记得的那些缺胳膊断腿的事儿,用错漏百出来形容都是褒奖话了!

  而另一方面,康熙现万氏虽然人不算聪明,日常行事甚至有些蠢——明明手里有钱可使,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不好,可她还是把自己弄成了咸福宫里垫底的那个人。

  但她的心性却很不错。手心里藏着个类似于聚宝盆的宝贝,也知道宫廷未来的胜利者会是德妃,可她却能耐得住诱惑,本分安稳的蜗居在一个小小的梢间里,还很能自得其乐——随便吃点喝点,就乐得像只偷吃到灯油的小老鼠!

  另外,虽然平日里行事糊涂,但在保守关系着自身安危的秘密时,万氏却足够谨慎。要不是她有一个喜欢抱着猫说心里话的坏习惯,只怕谁也不会知道她的秘密的!

  康熙觉得,只这两点,万氏就算得上大智如愚,胜过很多自鸣得意的聪明人!

  所以,到底杀不杀万氏呢?康熙有些犹豫了。

  这时,生的另一件事让他下了决心——被万氏养了一个多月的黑豆居然没像它的三个前辈一样衰弱下去,反而越长越健旺。

  黑豆的反常是不是因为万氏呢?

  康熙命人趁万氏去御花园遛弯时抱走了黑豆。

  离开万氏后的第三天,黑豆的食量就减了一半,再过了五天,黑豆就开始嗜睡起来!

  十天以后,康熙命人把瘦去了一半体重的黑豆送回了万氏的身边。回到万氏的身边没几天,黑豆就又生龙活虎起来。

  能和朕有一样的遭遇,万氏果然不是一般人。

  这样想着,康熙也就彻底放下了对万氏的杀念。从今往后,他不止不会杀万氏,还会护着万氏。

  毕竟有万氏在,黑豆就能长寿。猫的寿命足有十多年,康熙一想到自己十多年以后才会再一次听到那些‘声音’,心情就很好。

  所以,这一次康熙本就是因为万氏才去的咸福宫。

  端嫔惯爱用早逝的二格格来向自己邀宠乞怜,要是没有万氏,康熙必是要看她抄上十卷八卷血经,真为二格格尽些慈母之心才会去咸福宫安抚她一二的。

  想到万氏刚才在自己面前的种种言行,康熙不由就睁开眼睛,扬起眉毛颇为畅快的笑出声来——贪吃的邋遢鬼,到了朕的面前倒是装得老实乖巧了!

  笑完,他对梁九功道:“过两天,你就派人去一趟咸福宫,把万氏习的字给朕收上来。以后每隔三天,你就把万氏的习字收上来放在书案上,朕要看。”

  万氏的性子懒散,为了以后附身时不再被她抱着‘欣赏’她写的那些丑字,康熙准备督促她好好地练字。非让她以最快的度把那一手丑字练得能看不可!

  每三天检查一次功课?这不是几位皇阿哥的待遇吗?

  万氏这是何德何能啊?!梁九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是,万岁爷,奴才记住了!”

  琳琅能说什么,她只能装傻,“御前太监来叫人时,我正吃点心……我怕大家等我一个,就没上脂粉。”

  余姑姑:“……”就这么个破罐子破摔的角色居然也能入了万岁爷的眼!

  余姑姑啼笑皆非,她平稳了一下情绪,方道:“万主子,你第一次伴驾,我得和你说一下这伴驾的忌讳。”

  要和自己说一说康熙的忌讳?简直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啊!

  琳琅惊喜得直点头,“请余姑姑指教!”

  余姑姑倾身,更靠近琳琅后小声道:“万答应,时间紧,我长话短说。万岁爷等会要亲笔为二格格抄一卷地藏经。等你进了书房后,少说多做,专心磨墨,要是有什么不懂的,你就看梁公公的眼色行事。你是咸福宫的人,我就多说一句不见外的话——万岁爷是圣天子,宽严有度,你千万别因为刚才的事而做出轻狂的举动来。……需知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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