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二十一章 敌情_执宰大明朱元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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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明身份的船只?”听闻此言,李云天的脸上顿时流露出一丝意外的神色。

  大明实行海禁,非官船不得出海贸易,而渔船无法抵达这么远的海域,因此在大明这片海域航行的船只只有三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外国到大明朝贡并且顺带贸易的贡船,一种是商人走私的走私船,最后一种就是海上劫掠的海盗船。

  通常来,由于朝贡国家的国力有限,因此贡船的数量不会太多,如此一来遇到多艘船只的情形就剩下后面两种可能,不是私船就是海盗船。

  而无论是走私船还是海盗船,对明定号船队来都有攻击性,不得不心行事,摆出了戒备的姿态。

  在大明海域内活跃的海盗,人们通常将其称为倭寇。

  值得一提的是,倭寇并不单单指由日本人组成的日本海盗,还包括由明朝人组成的明朝海盗,他们活跃在十三世纪至十六世纪期,以琉球和日本本土为基地,劫掠朝鲜半岛及明朝沿岸的城市。

  与西方海盗不同的是,倭寇的抢掠对象并不是船只,还劫掠陆上的城市,使得大明沿海城镇一度出现倭患。

  在倭寇最强盛之时,他们的活动范围曾远至东亚各地、甚至是内陆地区。

  明初时,日本处于战国时代,大量战败的流浪武士及日本贫民无处谋生,因此结群成队地来到明朝沿海抢劫。

  由于明朝实行世袭卫所制,故而沿海卫所军队军纪涣散,疏于军备,难以抵御那些日本海盗,使得日本海盗声势日益增大,逐渐成为了大明沿海的一大匪患。

  虽然已经由“倭国”改名为“日本”,但当时明朝人依旧称其为倭国,故而那些日本海盗被称为倭寇。

  倭寇的出现是明太祖实行海禁的一个重要原因,而禁海的后果就是大量沿海居民、商人因为实施海禁生活无以为继,所以纷纷加入到了日本海盗中去,被外界统称为倭寇,而且占据了相当大的数量。

  虽然那些明朝人成为了倭寇,但并不能称其为汉奸,充其量他们只是烧杀劫掠的海盗,并没有什么政治立场,以福建浙江一带靠近琉球的人较多。

  此外,随着欧洲航海业的发展,明朝中后期还出现了一些西洋海盗,人称番鬼或红毛鬼,主要是西班牙、葡萄牙、荷兰人,当时统称“佛朗机人”,人数不多,但武器比较先进,有红夷大炮,火铳等。

  洪武三十年,明太祖颁布《大明律》,对海外经商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凡私自携带铁货、铜钱、缎匹、丝绵等违禁物下海,以及与外番交易者一律处斩,并且禁止私人制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出海大船。

  值得一提的是,勾结外族通常会被视为是“谋反”,明太祖在这方面的惩罚异常严厉:凡“谋反大逆”,首犯和从犯一律凌迟处死,本宗亲族祖父、父、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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