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14章 第 214 章_马大妞进城记[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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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马红梅就把新做的棉袄给她了,这还是年前大妞给她买的布料棉花,小翠裁剪淑芳给做的。本想着过年穿,结果这几天竟在厨房做饭了,怕弄上味,就没舍得穿。

  高美琪穿上稍微有点大,不过宽松点看着也挺好的,重要是暖和,而且一看就特别接地气。

  高美琪觉着这边到处是新奇,一点也没像她妈妈说的那样,大勇家看起来也挺好的。

  然后就看到郑森从外面回来,她就觉着眼熟,但是想不起是谁。互相介绍才知道是姐夫,等大勇回来,她才忽悠一下响起来“你姐夫是那个郑森?”

  大勇愣了一下,才明白她说的啥,笑了“对就是那个郑森。”

  高美琪觉着心脏都蹦到嗓子眼了“怎么没听你说?”

  “这有什么可说的。”大勇笑了笑。

  高美琪忍不住拍了大勇一下,“他这么有名。”

  “他是我姐夫,有名咋地,有名也是我姐夫。”没有我姐,我姐夫跟我又能有啥关系。

  高美琪带着这点惊奇,跟家里人一起吃了一顿饭,等她弄明白了这一家子的情况后,才知道在香港报纸上说的那个股神一样的男人,在这个家里也没什么特别的,什么新晋豪门,什么香港首富,全都是香港媒体给他的名号,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那个已经很有名气的会计师,也是大勇的大哥,看起来也是个普通人,因为年前他处理了郑森的财产,那时候媒体还猜测这两人有什么关系,怎么这么信任他,将那么多的钱都交给他处理,现在看明白了,人家是一家人,大舅子和妹夫的关系,能不信人吗。

  跟梦里的一样。

  “美琪,你跟大勇什么时候结婚啊?”马红梅跟美琪熟悉了之后就忍不住问。

  高美琪笑了笑用她拿不熟练的话语说“我都听大勇的。”其实大勇在香港的身份是荣记的挂名的顾问。其实就是借荣记的牌子做自己的事,坐点珠宝的生意,荣记也愿意让他做,给荣记增加知名度,是个好事。

  高美琪家里就她一个女儿,其实父亲还是想要个上门女婿的,她妈也是那个意思,她还是早年京城过去的,觉着大勇属于那种有本事没资历的,做个上门女婿最好。

  高美琪喜欢大勇,但是她家父母的想法也不能忽视,大勇可能就是看出这个所以一直没提出结婚。

  幸亏高美琪对大勇是真爱,不然也不会追到这里来了,年前的时候她父亲在见大勇的时候提了一次,那之后大勇就没再提带高美琪回家的意思,高美琪想这样下去不行,所以追来了,这也是表明她的态度。

  大妞看出弟弟那里有些问题,吃完饭找了个时间问了一下,才知道高家是想让大勇入赘。

  “你是不是傻,弄什么锦衣夜行。你要是真喜欢她就该向他们家标明你自己的资本,她父母要是知道你干啥的,能让你入赘么。怎么怕人家爱你的钱,不爱你的人?矫情。”大妞瞪了弟弟一眼,这孩子脑袋秀逗了。

  大勇绕了绕头“这不是看的太多的拜金女吗。你不知道在香港认钱不认人的多了。”

  “你不会看呐,人家姑娘什么样你还看不出来,不是真喜欢,人家一个大小姐干啥还追到这来。”

  大勇笑了笑“姐,我这不是知道了。”其实大勇没说刚到香港的时候就认识一姑娘,结果吧有点一言难尽。他现在多少有点怕。

  不过高美琪他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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