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穷途末路,出来混迟早要还
第261章:穷途末路,出来混迟早要还
大志杀出租车司机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抢车,因为大志也不会开车,他的目的很简单:抢钱。杀一个出租车司机,翻遍司机的口袋,翻出几百块钱,他拿这几百块钱吃饭,吃完以后,再杀,再抢。
多活一天,大志就“赚”一天,他早已知道了自己的结局。
如果说大志失手杀了袁老四是出于“阶级仇恨”,虽然过分但是尚在情理之中的话,那么大志后来在逃时的所作所为完全可以称作是社会的败类,不值得任何人同情。
农民朋克大志,终于不再朋克了,不朋了,没法再朋了。
大志那一头乌黑的、厚的像毡子一样的郑伊健式的长发终于剃了,监狱帮他剃的。二狗不知道在行刑时大志是否曾四处张望,看看那个让他下决心第一次杀人赚钱买诺基亚手机的女孩子是否来看他最后一眼。二狗只知道,动力大火车的手机已经换成了摩托罗拉998.
大志,可能就是当代中国小混子的缩影。他这一辈子,没有过真正的爱情,没有过几天真正有钱的日子,进城以后,大志也没睡过几个安稳觉。
但是大志,有着善良的父母。
很多认识大志父母的人都说:大志的父母是最善良的一对两口子,尤其是大志的爸爸。当年大志的父母在农村开商店并且还收粮食,有一次收粮食时发现装粮食的袋子里放着500块钱,不知道是哪个村民藏在了粮食袋子里在卖粮食的时候忘了拿。大志的父母拿着粮食袋子到处找失主,找了两天才找到。在平时,如果有过路的借了自行车打气筒之类的,大志爸爸不但会主动借给人家,还会从家里拿出一瓢水给人家喝……
的的确确,大志的父母是一对淳朴善良的老人。
但是这对善良的老人,却有个恶魔般的儿子。善有善报,谁说的?
在大志被捕后,受不了精神打击和社会舆论的大志的妈妈疯了,成了全市为数不多的女疯子之一。每天在马路上抓到一个人就说:“城里的人都是坏蛋,是城里的人害死了他的儿子……”。
在大志被枪决的两个月后,大志那已经疯癫的妈妈冻死在了他的坟前。
大志的爸爸不但是个善良的人,而且还是个坚强的人。处理完大志妈妈的丧事后,大志的爸爸典当掉了商店,回到了农村的老家。
返乡了。
进城时,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被村民们羡慕。
返乡时,只剩下了一个老头,一个形容枯槁有如行尸走肉的老头。
进城时大志的爸爸希望城市里的优越的学习条件可以让儿子好好学习知识,希望儿子有朝一日飞黄腾达。哪想到,儿子学成了杀人犯。
如今,儿子没了,在城市里,还有什么意义吗?
请收藏:https://m.rm99.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